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同学:
 为做好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象:2011级、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种类:学费贷款和住宿费贷款。每位申请贷款的学生最高贷款额度6000.00/年,学费超过6000.00/年的,按6000.00/年借贷。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须提交的资料:
以下资料用B5纸填写或复印,一张纸印一项内容,不足B5纸的,请粘贴在B5纸上,以便装订。
1、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学生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请家长亲笔填写《家长承诺书》(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见附件一);
A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B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C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3、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见附件二)
A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B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4、证件复印件(各三份)
A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父母亲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需复印(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贷款的证明);
B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以教务处制作的学生证为准);
5、学生本人户口簿单页的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单页的复印件、家庭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家庭户口簿首页是指标明户主,有当地公安局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
6、学生本人广州本地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新申请学生需自行到广州本地中国农业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开卡手续);
7、其他相关证明(如,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下岗证明及疾病诊断证明等)。
注意: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复印件上加盖系公章。以上所有资料都不能用传真件。
(四)审批程序
1、各系按《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贫困生认定细则》确认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2、各系按学生手册中的《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3、各班汇总本班申请贷款学生资料,制作“××2013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电子表格(用Excel制表),按年级、班别、学生学号的先后顺序输入资料。并按表格栏目的顺序输入资料,做到不漏栏目、不调转栏目顺序。表格栏目的顺序为:系别、年级、专业、姓名、性别、家庭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学号、学制、学费贷款金额、住宿费贷款金额、贷款期数(第几次)、贷款总额。
4201397前将申请办理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到1036613767@qq.com,纸版给辅导员,除特殊情况外,名单经备案后,不再修改。《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及其他材料整理好于2013912前交到辅导员处。
5、对贷款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应在给学生办理各种手续之前及时通知学生处,再由学生处通知经办银行。有关单位必须在经办银行与贷款学生办理合同变更手续或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信息工程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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