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令第624号《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完善学院督导机制,发挥教育督导督教、督学、督管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学院办学行为,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我院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一、责任督学督导员的聘任
1、学院责任督学工作由教学督导员负责,实行年度聘任制,一年一聘。
2、学院质量监控办公室根据学院专业性质和教学规模等情况,按专人负责1-3个二级学院的标准配备督导员,挂牌督导覆盖到全学院所有教学部门。
3、教学督导员由学院负责遴选聘任,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管理相关工作,并为督导员颁发督导证。
3、督导证与标牌由质量监控办公室设计,按相关程序统一制作。
4、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对新任督导员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督导员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和工作考核。
二、责任督学督导员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教学督导员须具有高级职称,从事高职院校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并有教研主任及以上经历,或行业知名高级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历。
5、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热心教学督导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
6、为人正派,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在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责任督学督导员的基本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2、教学督导组须对学校教育理念、培养原则、育人机制、环境导向等实施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对学院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诊改,开展“督教、督学、督管”工作,并结合学院的中心任务,在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参加教学督导工作,参与学院阶段性教学检查等工作。
3、以听课为主要形式,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备课、上课、实践(验)等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性听课,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
4、对考试进行巡视、检查,对试卷和考试结果进行分析评估。
5、参加全院性教学质量诊改、教学检查、评教活动。
6、指导中青年教师和新上岗教师改进教学方法,使之早日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
7、开展学院实习、实践(验)教学的督导与评价工作。对实践(验)教学、实习环节、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控和指导,对相关文档资料进行抽查。
8、对学生学习过程督导,对学习状态、效果进行考查与分析,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习成效。
9、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学院领导、质量监控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0、发现教学改革的典型,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11、定期召开督导组工作会议,研究、安排、汇报工作,每学期写出书面总结,报主管院领导、质量监控办公室。
12、努力学习现代职业教学理论和方法及诊改体系,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四、责任督学督导组的分工及职责
1、教学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汪建华教授担任组长,李鑫教授、吴勇副教授、付玉龙副教授、张晓燕副教授为督导组组员,成员分工如下表:
表1 教学督导组成员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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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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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员姓名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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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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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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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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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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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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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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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学院、交通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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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玉龙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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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商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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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燕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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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导组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院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2)代表学院、质量监控办公室对全院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监控,评价、指导,保证学院的教学质量。
(3)参与制定学院教学质量评估指标。
(4)负责组织两级督导组各项工作的开展。
(5)组织和参与常规教学督导工作。
(6)负责学院教学督导的检查及考核工作。
(7)负责学院“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先工作。
(8)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书写好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五、责任督学督导员的督导事项
学院督导员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1、学院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3、学生学习、体育锻炼等情况。
4、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5、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6、育人环境及办学条件等情况。
7、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情况。
六、责任督学督导员的工作规范
1、学院督导员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
2、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督导员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督导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3、在防疫新冠肺炎情期间,按照教育部“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根据《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在线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穗科贸〔2020〕12号)文件,督导员应加强在线教学的质量监控管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4、督导员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
5、按督导工作计划安排对全院各专业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听课。每位专职督导员按督导组的要求完成对口督导教学单位的听课任务并填写听课手册。
6、督导结束后,督导员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向学校反馈,并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
7、深入学生顶岗实习企业及工厂进行调研,开展教学质量管理的检查工作,找到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8、每学期提交工作计划、汇报总结,定期组织督导工作会议,交流情况和经验,讨论、安排有关工作。
9、每学年对教学督导集体和个人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通报。
10、定期编制发布《督导简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信息交流、反馈,有效指导教学工作。
七、责任督学督导员的工作保障
质量监控办公室经学院行政部门同意,为督导员安排必要的办公场所和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对督导员进行入职培训、定期培训、集中培训。督导员在履职中,所产生的交通、住宿、通讯以及业务培训、工作补贴等费用,应根据任务量和工作实际科学测算,列入督导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八、责任督学督导结果的运用
质量监控办公室定期听取督导员工作汇报,督导员和质量监控办公室在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问题,收集、汇总后报上级有关部门。督导员的督导结果和督学建议,将作为对学院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对教师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在教师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将充分听取督导员的意见。
九、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二年,本制度解释权归质量监控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