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tif ; 《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docx ; 《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docx ;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docx ;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67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学院2016年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自评报告的撰写和发布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成立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自评报告撰写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杰
副组长:符莎莉、方 强、朱志坚、丁霞
成 员:郑荣奕、刘保其、钱一雷、林盛禹、谢继延、胡欣育、于新平、曾志明、汤中军、董加喜、王永祥、曾三军、王爱晶、邬厚民、张红伟、李丹、杨焕红、罗沛笙、罗裕光、陈绍、廖建文、杨汉标
工作人员:赖晓彬、钟阁
二、任务分工
1. 办学基础能力(郑荣奕主任总负责)
(1)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计划与财务处);
(2)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实验实训中心);
(3)校舍条件(后勤设备处);
(4)信息化教学条件(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2.“双师”队伍建设(刘保其处长总负责)
学校教师结构与“双师型”教师配备情况(组织人事处)。
3.专业人才培养及社会服务能力(谢继延处长总负责)
(1)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以及校内外实践教学(教务处);
(2)校企合作情况(校企合作办);
(3)向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满足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科研处、创新发展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4.学生发展(钱一雷处长总负责)
(1)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招生就业处);
(2)学校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实验实训中心)。
5.问题与展望(胡欣育主任总负责)
质量监控办公室撰写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6.评估工具(胡欣育主任总负责)
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填报数据表、调查问卷和数据信息管理分析平台,各院(部)配合提供数据(此项工作上学期末已基本完成)。
(1)数据表:《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和《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见附件2、3、4)
(2)调查问卷:《校长问卷》、《教师问卷》和《学生问卷》,分别由学校校长和一定比例的师生填写。
(3)数据信息管理分析平台在线方式进行数据信息收集、校验、汇总和分析。
7.统稿及挂网公示(胡欣育主任总负责)
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组织统稿等,办公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校企合作办、实验实训中心、后勤设备处、科研处、创新发展中心等部门参与配合,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挂网公示。
8.质量报告撰写完成时间表
自评报告撰写完成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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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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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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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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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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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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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撰写及收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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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自评报告框架结构,整理第三方评价资料(9月10日前)
2、各部门将自己负责的内容整理撰写好按规定时间将电子版发到质监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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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5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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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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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撰写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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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人员进行自评报告撰写工作,完成(4——5稿)(10月10日前)
2、在学院OA上发布学院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收集意见(10月1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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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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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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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及上报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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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自评报告修改,上报学院领导审议(10月20日前)
2、2016年10月25日前在本校网站上发布学院2016年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自评报告,并以正式公文形式将电子文档报送至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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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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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分工与职责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报告编制工作,并按时上交上传相关的材料。撰写中采用的相关数据要确保注意与此次评估数据表(见后附件)保持一致。
(2)撰写内容范围详细参考附件《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评估指标及说明》,涉及交叉部门负责的内容,部门间统一协调。
(3)质量监控办公室对各部门材料予以初步审核,发现问题将要求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完善。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且无合理解释者,将予以通报并限期完成。
附件:
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
2.《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
3.《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
4.《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