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学部门:
为做好我院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的制订工作,现向全院征求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含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体育教学)(草案)》的修改意见,各教学部门及教师在认真研究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后,将需要修改的意见明确提出。同时,商贸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系、机电系、设计系和服装系可以根据各自专业群设置的情况,组织督导组共同研究,修改制订出更适合专业群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上述意见请汇总为纸质文字稿形式,并于下周五(4月18日)下班前交到质量监控办公室赖老师处。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课)》(草案)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实践课)》(草案)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体育课)》(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