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学院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激励各工会小组和工会工作者发挥更大的作用,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党委研究决定,将在每年年末,结合工会工作年度总结,开展优秀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活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就有关评选、奖励事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名额
(一)优秀工会小组:在学院基层工会小组中评选,名额控制在30%左右。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在学院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社团负责人中评选,名额控制在30%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小组”评选条件
1.信息畅通。积极完成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帮助会员解决实际问题。组长能及时做好各种信息沟通。积极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为工会工作建言献策。
2.运作规范。工会小组内举办各种文体活动形式多样,有内涵,活动效果好。工会小组能按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完成年度信息报送达标。
3.维权到位。能积极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能协助学院工会组织教职工健康体检、疗休养活动。积极参加教代会,有教代会提案,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水平高。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工作勤奋、有实效,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平易近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组织协调能力好。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相关业务,默契配合学院工会工作;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工会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职工拥护。
3.常规工作规范。积极、准时参加学院工会干部例会,无无故缺席现象;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对学院以及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
4.维权到位。切实关注青年教工成长;切实关注困难职工生活与工作;切实关注女教工特殊权益;能及时反映教职工情况,积极组织教代会工作。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同类型工作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者优先原则
2.同类型工作按先完成者优先原则
3.同类型工作按多劳者优先原则
(二)评选方法
1.优秀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工作者采用年度评估考核的方法进行评定,按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实际出台年度评选奖励办法。
2.评选结果报党委备案后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获得“优秀工会小组”称号的单位颁发证书及奖励活动经费,对获得“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关奖励。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自然年度为准,每年年终评选一次。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