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4年学院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3 浏览量:

各工会小组:

  为贯彻落实学院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的精神,为教职员工提供健康保障,学院定于11730日期间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

二、组织实施

  学院工会负责本次体检的总体协调工作,学院医务室负责体检项目制定和检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体检的人员审核和安排工作人员负责退休人员体检期间引导工作。各部门和各工会小组应切实作好本部门、小组教职工的宣传和组织协调工作
    每一批体检均安排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人员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工作人员:

  第一批(老干)郝志莉(13622810912 / 660912);

  第二批(在职)张丽芳13719408585 / 668686);

  第三批(在职)张红霞15915909602 / 680022);

  第四批(在职)卢  静13724033900 / 666868);

、体检项目

  1、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5项、血脂4项、肾功3项、血糖、甲胎蛋白(查原发性肝癌)定量、癌胚抗原(查肠癌、肺癌、胃癌等)定量、EB病毒抗体(鼻咽癌)、血液流变学(血液粘稠度)

  2、心电图、B超检查(肝胆脾、双肾膀胱、男性前列腺、女性子宫附件)。

  3、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检查。

  4、女教职工乳腺DR40岁以上),乳腺彩超(40岁以下),已婚妇女加检妇科检查、白带常规、宫颈刮片细胞学检查。(特别提醒:未婚女性请不要做妇科检查)。

  5、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38号)规定:在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因医学目的进行乙肝相关项目检测的,应当在检测前做好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本次体检不做乙肝两对半项目的检查,如果需要检查者,请在体检中心大楼一楼服务台填写乙肝项目检测知情同意书,同时自行交费。

、体检地点: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岭湖山庄

、体检时间:

  第一批:117(周8日(周六

  第二批:111516日(周日)

  第三批:11月22(周六)23日(周日);

  第四批:1129(周六)1130(周日)。

六、乘车时间和地点

  1、上午8:00越华路省民政厅出发,8:15途经广汕公路北行方向燕企业公交站,再直达岭湖山庄;周日上1100在桂苑门口(即到达疗养院下车地点)集中上车送回越华路省民政厅

  2、不住宿的教工乘车回程

七、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工会小组按照《2014年学院教职工体检时间与员安排表》组织教职工参加体检

  2、各工会小组要认真落实参加体检人数,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如果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及时上报。

八、温馨小提示:

  1、体检前一天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有影响的药物。

  2、检查前三至五日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含血性之食物,检查前一天晚上十一点后,请完全禁食(包括饮)。

  3、抽血及肝胆脾B超须空腹进行,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前,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但肝胆脾B超未做请不要饮水。

  4、高血压及冠心病患者在体检当天不能贸然停药或推迟服药,以免发生血压骤升、冠脉缺血等危险,应清晨服药后再接受体检,而糖尿病或其他慢性病病人,也应在抽血后及时服药,不可因为接受体检影响现有疾病的常规治疗。

  5、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之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医生,慎做X线检查。

  6、女士生理期,不宜作妇科检查及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乳腺红外线复查最好选择在生理期后一周内。未婚女士不宜做妇科检查,有特殊需求者需要提前告知方可进行相应检查。

  7、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8、体检当日穿着要求:穿脱方便的服装、鞋袜,最好不佩戴项链等。

  9、在编人员如需开药的请携带本人的公费医疗证和记账单。 

  联系人:张丽芳

   

  附件:

  1、2014年学院教职工体检时间与人员安排表(在职)

  2、2014年学院教职工体检流程安排

       学院工会

  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