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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9-01-03    作者: 质量监控办公室   

附件:
1.广州科贸学院教学质量测评系统学生评价操作手册.docx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同行评分统计表(部门和教研室表).xls
3.同行评价填报人员名单(部门名称).xlsx
4.同行测评操作手册.pdf
5学信员名单.xlsx
6.学信员操作手册.pdf
7.教师查测评结果操作手册.docx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院《关于调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若干规定》(穗科贸【2014】33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构建学院常态化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拟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即学生评教、督导评教与同行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的对象、范围及参评的学生范围
       评价对象:学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从1-18周起任课的教师(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校外兼课教师)。
       评价范围:学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从1-18周起始开设的课程(包括顶岗实践课程)。
      参评学生:涉及以上课程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完成评价后方可进行选课。
二、评价的时间
      1.学生评价时间:  
      2019年1月3日(第18周周四)至1月9日(第19周周三)。学生可利用平时业余时间完成评价。
      2.同行评价时间
      2019年1月3日(第18周周四)至1月15日(第20周周二)
      3.督导评价时间
      2019年1月3日(第18周周四)至1月18日(第20周周五)
三、评价的组织
       在学院分管院领导指导下,由质量监控办公室统一组织,由各二级学院(部)具体组织实施。
四、评价的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要重视该项工作,做好教师和学生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参与度,组织学生客观、公正地评价,确保评价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2.学生评价:操作要求说明详见附件1。
       3.同行评价:请各教学部门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各部门自定:建议以教师教学、说课、主持或参加教改项目、参与技能竞赛、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团队精神等工作为参考指标。评价后数据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各教研室同行评价统计表,经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名后交质量监控办公室(行政楼西506室)存档,部门上报表格详见附件2、3;汇总数据由部门指派专人统一在“教学质量测评系统”进行同行评价分填报,系统填报操作要求说明详见附件4。
       4.督导评价:学院督导汇总数据并将督导听课,教案,作业检查评分录入系统。
       5.评价过程中,各二级学院(部)学信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上系统实时查询部门教师评价的情况,即时查询评价缺漏教师,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对缺漏教师进行评价,以免造成教师评价数据缺漏。学信员名单和操作步骤见附件5和6。
       注:学信员如有变动,请告知。
五、评价的结果说明
       1.教师个人期末评价分数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奖、年终绩效考评考核、职称评审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2.评价结束后,教师可通过“广州科贸学院教学质量测评系统”微信公众号查询评价结果,详见附件7。
       3.各教学部门督导组需要针对个别评价分数较低、不理想的或有异议的教师,给予调查核实、指导帮助,并采取有关措施,促进教师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六、本次评价的其他事项
       本次评价期间,质量监控办公室将安排人员检查评价的组织和实施情况,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运行。
       联系人:赖晓彬 电话:84567818
 
附件1:广州科贸学院教学质量测评系统学生评价操作手册.docx
附件2: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同行评分统计表(部门和教研室表)
附件3:同行评价填报人员名单(部门名称)
附件4:同行测评操作手册
附件5:学信员名单
附件6:学信员操作手册
附件7:教师查测评结果操作手册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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